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HE L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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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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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提高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视程度,增强民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6月24日,贺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宣传队前往贺兰县金贵镇农贸市场进行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宣传,同时对农贸市集售卖活禽、羊、牛场所进行摸排检查。

此次活动旨在通过广泛普法宣传,实地深入摸排检查,严厉打击以“野味”为噱头的非法经营行为,杜绝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流入市场。活动现场,宣传队成员在市场多处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并向过往群众、售卖摊主等群体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普及常见的野生动植物种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检察干警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以案释法,答疑解惑,鼓励广大群众为保护生物多样性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此次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册500余册,现场答疑解惑30余人。

下一步,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动生态保护理念深入人心,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